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4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有關要求,現就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二、個人繳費享受稅前扣除優惠時,以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出具的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的,其繳費可以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或次年匯算清繳時在限額標準內據實扣除。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的,應及時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劾U單位應按照本公告有關要求,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取得其他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所得或經營所得的,其繳費在次年匯算清繳時在限額標準內據實扣除。個人按規定領取個人養老金時,由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所在市的商業銀行機構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稅務部門應建立信息交換機制,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將個人養老金涉稅信息交換至稅務部門,并配合稅務部門做好相關稅收征管工作。
四、商業銀行有關分支機構應及時對在該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全員全額明細申報,保證信息真實準確。
五、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金融監管等部門應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對本公告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六、本公告規定的稅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實施。
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名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另行發布。上海市、福建省、蘇州工業園區等已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自2022年1月1日起統一按照本公告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11月3日
個人養老金常見問題解答
1、個人養老金和基本養老金有什么區別?
基本養老保險是強制繳納的,且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個人養老金由個人自愿參加,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
2、什么是個人養老金投資?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確定,并通過信息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向社會發布。
3、個人養老金的參加范圍是什么?
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4、個人養老金繳費水平有上限嗎?
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5、個人養老金的制度模式是什么?
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托的銷售渠道(以下統稱金融產品銷售機構)購買金融產品,并承擔相應的風險。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6、如何領取個人養老金?
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臺核驗領取條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領取時,應將個人養老金由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7、個人養老金可以繼承碼?
參加人死亡后,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8、個人養老金制度目前全國實行嗎?
目前只在部分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實施。先行城市名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另行發布。上海市、福建省、蘇州工業園區等已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自2022年1月1日起統一按照本公告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