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3號)6月21日起北京市開始接受內蒙古自治區、上海市,廣東省(不含深圳)地區的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全電發票),北京市的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即可進行全電發票的接收、確認。
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傳統發票相同,那么,和傳統發票相比,它有什么優點呢?
1.無需介質
納稅人實名驗證后,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即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拿出電腦就能開票。
2.交付便捷
全電發票開具后,發票數據文件自動發送至開票方和受票方的稅務數字賬戶,并在賬戶中自動歸集,省去了人工收發、整理、入賬等操作。
3.自動授信
使用全電發票的納稅人開業后無需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無需進行發票申請、領用、驗舊、增版增量,系統可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行為自動賦予開票金額總額度,并能動態調整。
4.自動賦碼
取消發票代碼,使用開具時系統自動生成的全國唯一20位發票號碼(第1-2位為年份后兩位,第3-4位為地區信息,第 5位為開具渠道信息,第6-20位為順序編碼)。
5.特定內容
全電發票票面左上角標簽欄顯示業務類型,并根據業務類型設計特定內容欄次,之前需填寫在備注欄的信息可直接反應在發票上,信息填寫更加便捷規范。
6.票面優化
全電發票沒有發票聯次,取消了密碼區,校驗碼,收款人,復核人,銷售方(章)。同時增加了動態二維碼,可以查詢發票實時狀態、打印次數、紅沖信息和退稅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