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政策要點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 %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 局公告2020年第5號
政策要點
《公告》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適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按照1 %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計算銷售額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 (1+1%)《公告》還明確了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出口退(免)稅等相關內容!豆妗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
政策要點
《公告》以問題為導向,對納稅人反映強烈的問題逐一明確,主要有四部分內容:一是取消欠稅與滯納金的“配比"繳納要求;二是明確臨時稅務登記有關問題;三是優化非正常戶的認定和解除程序;四是明確企業破產清算程序中的基本征管事項!豆妗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無欠稅證明》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7號
政策要點
《公告》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規定開具《無欠稅證明》有關事項并明確相關業務流程。具體內容包括關于"無欠稅情形”的適用范圍、申請條件、開具流程、效力說明和關于證明截至時點的說明等!豆妗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政策要點
《公告》第一條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 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但符合規定條件的,仍可按照有關規定,繼續抵扣進項稅額。 |